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(1996年6月14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6月22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<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3年4月2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《关于修改<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,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的管理,维护工程建设秩序,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,提高投资效益,依法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章 工程建设程序
第三章 工程发包与承包
第四章 工程质量
第五章 工程安全
第六章 法律责任
第七章 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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