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要求:
按照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》、《江苏省档案管理办法》以及《常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要求,建设工程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,必须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建设工程档案。具体移交办法为: 1、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三个月内,向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科报送一套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建设工程档案资料,施工、监理单位将本单位形成的档案资料向建设单位移交,施工单位还要做好竣工图的编制工作。 2、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科在收到建设单位移交的档案资料后,及时进行审核和编制;如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存在问题,及时、全面地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,建设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至符合要求。 3、建设工程档案移交符合要求,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科出具《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》,并加盖江苏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“接收专用章”,一式四份,三份交建设单位,一份由城建档案馆留存备查。
1.建设工程档案“三项制度”的内容 (1)开工建设前的档案报建制度:开工建设前,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建登记,签订《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》。 (2)竣工验收前的档案专项验收制度:竣工验收前,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城建档案专项验收,验收通过后,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《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》。 (3)竣工验收后的档案移交制度:建设工程竣工三个月内,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档案资料。 2.前期文件材料中部分材料交给城建档案馆后,有关单位其它手续的办理 城建档案馆是永久保存城建档案资料的基地,建设单位移交档案必须为原件,这是由档案的原始性所决定的。建设工程前期资料只形成一套,其中如: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;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;施工许可证;建设工程环境预验收卡;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;白蚁竣工验收报告;施工图审查合格证;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等材料是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备案,申领房屋产权证,土地使用证的重要依据。因此,建设单位在向本馆移交后,本馆将提供复印件,由经手人签名,并注明日期,它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可以用于办理相关手续。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,施工许可证、白蚁竣工验收报告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等五项资料复印两份,一份用于备案,一份用于房产申领,请建设单位妥善保管,遗失不补。 3.建材用于多幢房号,材料质保及检测报告的处理 规模较大的开发小区或市政工程档案工作中,往往会遇到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建筑材料,提供给几幢房子或几个工程项目施工使用,材料质保书原件一般存放在建设单位项目部或仓库,施工资料中为复印件,对于这种情况,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应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量,批次,日期,原件出处,经手人签字,并加盖项目部章。不是甲供建材但几幢房号共用时,应将原件统一放在一幢房号内,其它房号注明原件出处,经手人签字并盖章。 4、档案份数:一般配要求四份。城建档案馆、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各一份。施工单位一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保存一套备用。 4.城建档案馆接收的竣工图要求 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、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,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、维护、改建、扩建的依据。向本馆移交的竣工图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:①必须是新蓝图;②图上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,施工图审图章;施工单位的竣工图章,③根据图纸会审、设计变更,监理工程师联系单、通知单(工程变更类)进行变更标著(黑笔)。 5.竣工图的修改规定 (1)修改竣工图的依据性材料:a图纸会审、设计交底;b设计变更通知单;c技术核定单(工程洽商单);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材料代换签证记录;e监理工程师联系单、通知单(工程变更类) (2)修改方法:a直接修改法(图式);b改绘大样;c索引法。 6.查询城建档案资料的要求 (1)凡来市城建档案馆查阅档案,单位必须持单位介绍信,个人必须持有效证明,并办理查阅登记手续。 (2) 档案一律不予外借,如有特殊需要必借出时,需经馆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,并采取有关措施,限定归还日期。 (3)查阅档案必须爱护档案资料,不得私自拆卷和涂写标记,未经同意不准复印。 (4)严守国家保密制度,如发生遗失档案、泄密问题,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定,追究责任。 (5)阅档室内严禁吸烟、喧哗,保持安静卫生。 联系电话:88016000 88019595 88019393
1.建设工程档案“三项制度”的内容
(1)开工建设前的档案报建制度:开工建设前,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建登记,签订《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》。
(2)竣工验收前的档案专项验收制度:竣工验收前,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申请城建档案专项验收,验收通过后,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《江苏省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》。
(3)竣工验收后的档案移交制度:建设工程竣工三个月内,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档案资料。
2.前期文件材料中部分材料交给城建档案馆后,有关单位其它手续的办理
城建档案馆是永久保存城建档案资料的基地,建设单位移交档案必须为原件,这是由档案的原始性所决定的。建设工程前期资料只形成一套,其中如: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;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;施工许可证;建设工程环境预验收卡;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;白蚁竣工验收报告;施工图审查合格证;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等材料是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备案,申领房屋产权证,土地使用证的重要依据。因此,建设单位在向本馆移交后,本馆将提供复印件,由经手人签名,并注明日期,它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可以用于办理相关手续。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,施工许可证、白蚁竣工验收报告、建设工程竣工备案表等五项资料复印两份,一份用于备案,一份用于房产申领,请建设单位妥善保管,遗失不补。
3.建材用于多幢房号,材料质保及检测报告的处理
规模较大的开发小区或市政工程档案工作中,往往会遇到由建设单位统一采购建筑材料,提供给几幢房子或几个工程项目施工使用,材料质保书原件一般存放在建设单位项目部或仓库,施工资料中为复印件,对于这种情况,施工单位的资料员应在复印件上注明用量,批次,日期,原件出处,经手人签字,并加盖项目部章。不是甲供建材但几幢房号共用时,应将原件统一放在一幢房号内,其它房号注明原件出处,经手人签字并盖章。
4、档案份数:一般配要求四份。城建档案馆、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各一份。施工单位一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保存一套备用。
4.城建档案馆接收的竣工图要求
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、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,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、维护、改建、扩建的依据。向本馆移交的竣工图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:①必须是新蓝图;②图上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,施工图审图章;施工单位的竣工图章,③根据图纸会审、设计变更,监理工程师联系单、通知单(工程变更类)进行变更标著(黑笔)。
5.竣工图的修改规定
(1)修改竣工图的依据性材料:a图纸会审、设计交底;b设计变更通知单;c技术核定单(工程洽商单);d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材料代换签证记录;e监理工程师联系单、通知单(工程变更类)
(2)修改方法:a直接修改法(图式);b改绘大样;c索引法。
6.查询城建档案资料的要求
(1)凡来市城建档案馆查阅档案,单位必须持单位介绍信,个人必须持有效证明,并办理查阅登记手续。
(2) 档案一律不予外借,如有特殊需要必借出时,需经馆长批准办理外借手续,并采取有关措施,限定归还日期。
(3)查阅档案必须爱护档案资料,不得私自拆卷和涂写标记,未经同意不准复印。
(4)严守国家保密制度,如发生遗失档案、泄密问题,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定,追究责任。
(5)阅档室内严禁吸烟、喧哗,保持安静卫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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